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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5-03-19 17:40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复试录取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负责领导和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工作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纪委的监督。

三、复试管理

(一)招生规模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为132人,其中英语语言文学119人,学科教学(英语)13,该计划不包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进行调整。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我院网站:https://english.tjfsu.edu.cn/

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tjfsu.edu.cn/

(二)复试人数比例

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学院各专业复试考生名单,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为120%,学科教学(英语)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为130%。

(三)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考生将复试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320中午12前发送至邮箱(地址:ses@tjfsu.edu.cn),

邮件主题为:复试专业+姓名+考生编号。考生现场复试报到时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再次进行资格审核。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初试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

3)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生准考证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退出现役证》原件

6.其他材料

1)《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博士、硕士在校生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获奖、专家推荐信等相关综合能力佐证材料

4)考生复试缴费截图

(四)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

1.复试方式:我院一志愿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我院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322日至324日),各专业复试时间见下表。

各专业复试时间:

专业

事项

时间

地点

英语语言文学

复试考生报到

资格审查、抽签

322日(周六)11:00-13:00

逸夫楼AX102

抽签

323日(周日)7:30

逸夫楼AX102

学科教学(英语)

复试考生报到

资格审查

323日(周日)14:00-15:00

逸夫楼AX102

抽签

324日(周一)8:30

逸夫楼M1003

注:(1)考生现场复试报到时须携带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2)具体考场安排会于复试报到后确定。

3)我院复试工作应急联络电话:18722311516,022-23282281

3.现场复试地点:天津外国语大学马场道校区逸夫教学楼具体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

4.现场报到及复试考生请每次入校前一天16:00前微信扫一扫,进入外大出入管理系统小程序,选择【我是访客】,选择【访客申请】填报信息,访问部门搜索【英语学院】,提交等待管理员审核,管理员后台审批通过后界面点击图片所示位置二维码图标跳转至【我的通行码】,【我的通行码】用于进/出校(仅限一次出入)。

(五)复试缴费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网上交费平台(网址http://zf.tjfsu.edu.cn/进行缴费,缴费方式可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ad.tjfsu.edu.cn/)发布的缴费通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缴费时间:3月20日中午12点前。复试费90元/生。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六)复试组成

复试由专业综合能力考查专业听力口语(英语语言文学)外语水平(学科教学(英语))测试组成。

专业综合能力考查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语言综合运用能力和思辨能力。学科教学(英语)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专业素养及培养潜质。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思想政治素质进行考查。

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面试。一般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七)复试成绩

英语语言文学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听力口语(20分)+专业综合能力考查(80分)

学科教学(英语)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考查(90分)+外语水平测试(10分)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八)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四、录取管理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规则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予以优先录取。

(四)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不予录取。

8.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

复试工作完成后,我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grad.tjfsu.edu.cn/公示7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五、咨询及申诉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3282281

邮箱:ses@tjfsu.edu.cn

监督电话:022-23281739

本办法由我院负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学校规定不一致的, 以上级文件为准。

 

 

 

天津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

 

2025年3月12日

 

附件【天津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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